房东不给租赁合同,这可是违约行为。
《民法典》有规定,要是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就应该用书面形式。
要是没采用书面形式,也没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话,那就相当于不定期租赁。
要是你跟房东已经签了书面租赁合同,那房东就应该把合同给你。
你可以先心平气和地跟房东商量,让他给你提供一份合同副本。
要是商量不好,你就可以去找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相关的调解机构,让他们帮忙,让房东履行交付合同的义务。
要是还是解决不了,那你也可以考虑去打官司,让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说赔偿因为没给你合同而给你造成的损失之类的。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不能忍气吞声,要积极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