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
通常情况下,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是两年。
这个两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的。
要是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那就从每一次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去算。
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像中止执行的情形,等中止事由消除了之后,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还是会继续计算的。
而且,要是申请执行时效因为申请执行,或者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之类的原因给中断了,那从中断的时候开始,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就得重新计算。
所以,可不能简单地就说强制执行没有时间限制,得根据具体的法律文书和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到底啥时候能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