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仲裁案件的申请程序是这样的哈。
咱得先弄清楚仲裁协议,说白了就是双方当事人商量好把争议交给仲裁去处理的那种书面协议。
要是有这协议,申请人就得把仲裁申请书交到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书里得写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事情的经过和理由之类的。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五天之内会决定到底要不要受理。
要是受理了,就会把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手里。
被申请人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书,里面得写明自己的答辩意见以及相关的证据。
等仲裁庭组成之后,就会开始开庭审理,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讲讲自己的情况,也可以辩论辩论啥的。
最后,仲裁庭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来作出裁决。
裁决书从作出的那天起就有法律效力。
要是有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就可以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