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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但如果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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