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意思就是在一些特别的情形下,股东可不光是以自己出的那点钱为限,去给公司的债务负责,而是得跟公司其他股东,还有公司外面的债权人一块儿,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那种连带清偿的义务。
就好比说,要是公司的股东出现了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还有股东的有限责任,然后就开始逃避债务,这要是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再比如说,像那种特殊类型的公司,就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没法证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那也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规定主要就是为了让股东的责任更强一些,能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股东借着公司的形式去逃避债务,这样也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