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是这样的: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如果一方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了损失,那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且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合同还没成立或者无效的时候。
而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要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需要承担的责任,它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的。
从构成要件来看,缔约过失责任重点在于缔约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导致了对方信赖利益受损;违约责任主要看有没有违约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免责事由。
在赔偿范围方面,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是信赖利益损失,像为了订立合同而支出的一些费用等;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履行利益损失,也就是合同正常履行时能够获得的利益。
总的来说,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在适用的情形、构成的要件以及赔偿的范围等方面,都有着很明显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