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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这是为大家解答的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答案,望采纳。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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