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定理由主要有这些方面:首先,原告的诉讼请求没啥事实依据,意思就是他所主张的那些事实根本就不存在,或者压根没法去证明。
其次,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这意味着他所请求的那种法律关系是不成立的,或者在法律适用上出现了错误。
再者,要是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他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还有就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或者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
另外,要是原告的诉讼主体不合适,不具备诉讼资格,那也不行。
比如说在合同纠纷这个事儿里,如果原告没法证明合同的存在,或者没法说明合同的履行情况,又或者他请求的违约金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很有可能就会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总而言之,只有当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事实、法律以及时效等各个方面都站不住脚的时候,法院才会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