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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审判人员回避的问题

行政诉讼审判人员回避的问题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4-02-26 23:12:01 已帮助30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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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审判人员回避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

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其他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中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以上是对于行政诉讼审判人员回避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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