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中型货运车辆迅速增多。自2009年税费改革和政府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的撤销,灌云境内204国道日交通流量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目前日交通量高达21150辆,其中货车6345辆,占比30%。尤其是自2009年费税改革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取消后,大中型货运车辆如“雨后春笋”迅速出现,这些改装车主要以4轴车(车轮“前四后八”)和 6轴厢式半挂货车(俗称大侧翻),且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这种车辆披着合法的外衣,在出厂和行驶证这些环节均有合法手续,一般以运输钢材、砂石为主,车货总重通常在130吨以上,有的高达190吨,对路桥危害性最大。
二是超限超载车辆管理混乱。超限超载车辆存在的原因还有以下两方面:一是缺少源头监管。通行该县境内的超限超载车辆主要是来自来山东、港口等货物集散地、码头,这些车辆在出厂源头通常缺少部门监管。二是在少数地方,执法队伍管理不严,管控查处不力,重复罚款、以罚代卸、以罚代管现象屡见不鲜,个别站点的人员甚至收黑钱、私放人情车,违法违规开展工作,甚至有的部门为超载车办理周票、月票、年票,以罚代纠。这种做法,等于给大量的超限车辆发放了“通行证”,使得这些车辆更加有恃无恐,认为治超就是为了罚款,只要交了罚款,就可以随意超限,因此,部分路段出现了越治越超的怪现象。
三是利益驱动是根本原因。超限超载运输之所以屡治不绝,其核心问题即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目前我国运输市场运价增幅较慢,而车辆成倍增长,运力相对过剩致使运输市场竞争激烈,发展极不平衡,呈失控管理和无序竞争状态,随之带来的唯一结果是运费太低,特别是近几年,全国各地交通、城建工程等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致使中间环节较多,承运者为争取揽货源,竞相降低运价,以牟取暴利。一些运黄沙、石子、煤炭的工程车辆因运费被层层“剥削”,为了弥补压价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极力采取“多拉快跑”办法获得补偿,使运力过剩的现象更加突出,无货源的车辆只得以更低的价格获得货源,再拼命多装,导致运输市场陷入一个恶性竞争的怪圈。利益的驱动使运输者冒着被查扣、处罚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危险的风险,竞相超限超载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