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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职务侵占

出纳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2-24 23:09:40 已帮助33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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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职务侵占

出纳犯职务侵占罪,按照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判决。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1条规定

犯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五倍执行,即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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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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