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房产纠纷譬如信贷纠纷、合同纠纷、房屋质量纠纷等一系列的房地产纠纷的案件逐渐多了起来。针对这些纠纷,大致呈现出这样的一个特点:纠纷量多,标的额小,诉讼成本高,更多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总的来讲数量多,但案件的标的额比较小,小纠纷形成不了诉讼,或者诉讼成本过高,房屋这一块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底以房屋标的来计算,相对的成本就比较高。可能导致在实际处理过程中既有通过诉讼解决的,大多数老百姓则可能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决它。律师如是说。
关于购房合同产生的纠纷问题是购房者们关注的头号纠纷问题。
现场的一位网友称自己的朋友在购房时,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的是商业住宅,但是住宅部分一点没有,完全是按照写字楼的模式来建设的,商业住宅楼在交房时竟变身成了商业楼,为此,数十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原本自己在合肥购买房子,为的是方便小孩子上学,现在变成了商业楼,不能落户,更不用谈上学问题。
开发商存在比较明显的欺诈,他说既可以做写字楼,也可以做住宅,但是他所有的宣传,包括样板房所有的布置都是按照住宅的模式来布置的。所以最后这个情况就产生了纠纷,最后打起了官司。这就提醒了更多的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合同的审查,毕竟在合肥一套房子需要几十万,这个买卖行为是大宗的买卖行为。最后他提醒说,一个是合同和审查,你在签订合同中一定要细心,一定要注意;再来就是不要轻信开发商,包括像沙盘、宣传单页,大家都要谨慎。如果有什么条款或者约定。
上诉就是购房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