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去买房,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赚到的工资、奖金,还有劳务报酬,以及进行生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等等这些财产,都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拥有的。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清清楚楚地约定了这房子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是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买的房子,并且明确表示就只归这一方所有,那这房子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买房要是没有什么特别的约定,那就是共同财产,而且特殊约定的效力要比法定的效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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