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用它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责任的,一般情况下股东是不用去承担债务的。
不过要是出现了这些情况,那股东可能就得承担债务责任。
比如说,要是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借着这个来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那这种时候就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还有,要是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了出资,在那些没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本息的范围之内,对于公司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股东得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另外,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他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他自己的财产的,那他就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不能随随便便就说股东一定得承担债务责任或者一定不用承担,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判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