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在我国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
债务人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
债务前,对
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
保证责任;而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
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
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债务具有补充性,保证人事有
先诉抗辩权;
连带保证债务不具有补充性,而具有
赔偿性,保证人亦无先诉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也不得拒绝履行保证义务。因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