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胁迫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几个要件,其(1)就是胁迫人有胁迫的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胁迫者意识到自己行为将造成受胁迫者心理上的恐惧而故意进行威胁,并希望通过胁迫使受胁迫者做出某种意思的表示,该意思表示就是胁迫者所希望的结果,否则不能确定胁迫人具有故意和所谓民事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其(3)阐述中说到“胁迫必须是急迫的或严重的。”也就是说,由于一方实施胁迫行为使另一方在心理上产生恐惧,即因为面临损害或将要面临损害而产生一种恐怖和惧怕的心理,在此种心理状态的支配下,使受胁迫人除了按照对方所提出的条款,其再无别的选择,只能被迫订立合同。但是,如果胁迫一方的胁迫行为并未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或者即使产生了恐惧,但没有做出一定的意思表示,则不能认为胁迫行为与被胁迫人的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