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置依据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怎样处置,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通常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要求恢光复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两方的具体情况。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分别,其处置方式分别。
二、法律后果
1、恢光复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光复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能够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光复状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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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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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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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花费。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限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能够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另一方损害赔偿职责的,协议奏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受损害赔偿职责。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无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受赔偿职责;(
3)解除只向将来发奏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背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光复状而支出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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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得到的利益,但不得超出违背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背合同可能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