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碰到不让探视孩子这种事儿,你就可以按照《民法典》里有关探视权的规定来应对。
一开始,要跟对方心平气和地好好沟通,问问他们为啥不让探视,然后试着一起商量着解决,像把探视的时间改一改,或者改变一下探视的方式之类的。
要是沟通了半天还是没结果,那你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命令对方配合你探视孩子。
在诉讼的时候,得准备好双方的身份信息,还有婚姻关系的证明,以及孩子的相关情况等这些证据。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判决,让对方必须履行探视的义务。
并且,一定要把相关的沟通记录、证据之类的好好保存着,这样在诉讼的时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