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部分转让债权如果没有被确认,那是有依据的,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明确指出,债权人是可以把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除外,像以下这些:第一种情况是根据债权本身的性质,它是不能进行转让的;第二种情况是按照当事人之前的约定,这个债权是不能转让的;第三种情况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这个债权不能转让。
要是部分转让债权没有被确认,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债权存在上述不能转让的情形,或者是转让的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比如说,没有通知债务人之类的。
在这种情况下,转让行为可能就不会产生法律效力,没被确认的那部分债权仍然是由原来的债权人享有。
如果双方对没被确认的那部分债权有争议,那就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