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婚后原、被告感情不好,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虽然贵院在__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中希望双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沟通,矛盾会得以解决。但半年多以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并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