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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去哪里办理?
他项权证去哪里办理?
房产查询可以说主要是对房产的所有权进行查询,看在权属上面是否存在瑕疵,一般在进行房屋抵押、买卖、赠与的过程中,需要对房屋进行查询,了解清楚房屋的情况之后,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而查询房产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2024-03-05 03:19:21
已帮助332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他项权证哪里办理
对于您咨询的这个
他项权证
哪里办理的问题,
房屋所有权
人持
房屋所有权证
书、
土地使用证
书、本人
身份证
、如果有配偶或者其它共有人,需要
结婚证
和配偶的身份证或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
当事人
和配偶或共有人共同到当地房地产住宅局办理
抵押登记
,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后,原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会加盖“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公章,在缴纳
抵押登记费
用后,工作人员会将他项权利证交付给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所有权有人及其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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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他项权证去哪里办理?
王晓峰
问题:我一个最好的朋友,他爸爸是一个管农业的官员,具体什么不知道,昨天朋友说他爸爸玩忽职守,被抓了,我想问一下涉农项目玩忽职守罪是什么意思?
此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此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此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对自己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则可能是故意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不仅预见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发生,那就不构成涉农项目玩忽职守罪,而构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第十级工伤第五项腰间盘突出但未做手术,花五千多应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单琪琪
问题: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多少?
误工、护理、营养、住院伙食补助、营养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我母亲2013年3月在道路上清扫路面时出了车祸,现在法院经鉴定判定十级伤残,对方已经支付了医药费等各项费用,我母亲出车祸时年龄不到58周岁,保险,合同什么都没有,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现在还能不能申请工伤赔付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或和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时间鉴定,具体几级伤残或和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时间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有车辆保险的,交强险内不分责任全赔,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单位由于经营不善于2000年底房屋全部出租,职工按工资比例领一部分工资,给缴纳五险一金。刚开始几年正常缴纳,工资也能按时发。到07年就不给交住房公积金了,工资也没有了只发200多元生活费。13年开始生活费也没有了,只给缴纳五险。现在单位拆迁补偿了900万,单位还有在职职工30人,退休职工16人,想咨询一下我们想先要求补发以前的欠款,然后再分剩余的款项。法律支不支持这样做,有什么办法可以是职工得到最大的利益。
对于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类型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悬赏”的公告费用和“悬赏”金都由申请执行人负担。有法官表示,推出“悬赏”执行制度,法院支不支持悬赏执行的有助于及时发现赖债人恶意隐匿的财产,加快法院判决的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有一笔交易存在问题,用户已经刷卡,但是商户现在还没收到款项,已经过去10天了,银联说交易已经成功,就是商户没有交易到账,请拉卡拉关注,坐等回复(打电话拉卡拉客服已经反应一个多星期了,现在还没给解决)
借条证明的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欠条证明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比如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因此,欠款范围大于借款。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张瑞建
问题: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人要向受害人赔偿,在误工费这一项里 计算标准是什么?我是属于个体经营,没有工资纳税的证明,怎么办?
根据每月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韩茹
问题:最近天气较热,我和我好朋友就一起吃完晚饭出去溜达,走到广场的时候,被一辆车给撞了,我没事,就给擦伤了,但是我好朋友情况就比较严重了,我们最近要和车主商量赔偿的事项,需要去做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那么该去哪里做呢?
如果调解,可以向交通队申请伤残鉴定,如果起诉,向法院申请,由他们指定鉴定机构最稳妥,效率最强。如果自己擅自找鉴定机构,即使做了,如果对方不认可,很可能无效,还需重新鉴定,白损失鉴定费。
常楠
问题:我现在要准备在承揽我们当地的一个公路的建设。请问承揽合同违约金的责任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承揽合同的违约金一、承揽人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标的质量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标的数量的责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2)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10%至30%或酬金总额20%至60%的违约金。 (3)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受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5.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调换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责任 (1)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3)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的,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注意的问题 1、定作人中途变更合同 中途变更是指承揽合同签订以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减等行为。如变更标的内容、改变定作物数量、质量、规格、设计等。定作人的中途变更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向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充不足部分。 2、定作人中途废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途废止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这是违反平等互利原则的,严重地损害了承揽人的权益,定作人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对承揽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或酬金;对承揽人未履行部分的赔偿,根据原材料来源的不同,违约金计算基数也不同。如果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违约金是以未履行部分的价款为计算基数。如果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违约金是以未履行部分的酬金计算基数。 3.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责任 按照合同规定,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完成某些辅助和准备工作,定作人应按时按量完成,这是承揽人顺利履行合同的前提和保证。如果承揽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未接到定作人的原材料或接到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不能按原计划开工,或开工后又被迫停工待料,那么,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小于承揽人的实际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不足部分;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根据情况,将交付定作物的日期推迟,定作人还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违约责任 1)定作物的领取 承揽人按时按质完成定作物后,定作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定作物。如果无故推迟领取,应承担承揽人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同时,还应偿付违约金。 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①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计算方法,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办法的规定,以延付金额每日36的数额 偿付给承揽人违约金,即: 应支付违约金=酬金总额×36×迟交天数。 ②以酬金计算违约金数额,即: 应支付违约金=酬金总额×1‰×迟交天数。 2)承揽人对定作物享有留置权 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仍有余款,可以以定作人名义存入银行,所有权属定作人;如果变卖的价款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所受损失,承揽人有权向定作人追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由定作人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5.违反合同其他条款的责任 1)不领取定作物 承揽人按时按质交付定作物后,定作人应及时验收。 若承揽人委托运输部门将定作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收货地点或收货人,按货运合同有关规定,收货人(定作人)应及时取货,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超过规定期限,不领取货物,要交纳运输部门的罚款,并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变更履行地点履行地点即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它是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双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执行。若定作人不与承揽人协商,擅自改变交付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造成承揽人多次运输、无人接收的结果,定作人应承担由此而多支付的运输费用及保管、保养费等,同时还应支付违约金。 三、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及应注意的问题 1、不可抗力 在实践中,运用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等。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如果当事人不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情况和理由,使对方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如未及时通报情况和理由,由此而加重对方损失的,加重部分不在免责范围之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不可抗力必须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才可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延期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取得有关证明,证明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而且证明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将证明送交对方以后,才能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不得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任意扩大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以避免或减轻自己的违约责任 2、合同约定的负责条款 合同约定的负责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某种情况下,即使出现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亦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约定负责条款时,需注意不得显失公平,否则约定的负责条款无效。
张磊
问题: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刚刚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是一家私人企业,想了解合同怎么写?有什么注意事项?
合同包括有哪些条款?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张磊
问题:我一个朋友上个月因为工伤住院了,现在还在医院,医药费老板倒是已经包了,他想知道还会有其他的赔偿么?工伤赔偿的项目及标准又是什么?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王群
问题:我的大哥想在城里面买一套二手房,因为钱不够的原因所以没办法只有买二手房,我们想要知道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二、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三、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深圳市统一格式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四、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五、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一大堆,都没看清楚,只是忙着签名),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六、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七、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三楼(金湖文化广场,位于银行汽车站和南方药厂之间)签订,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八、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啦),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九、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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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可以的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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