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于2012 年1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__千__百元整(¥________.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
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
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
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