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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1 12:16:24 已帮助41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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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除上述规定之外,我国法律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主要有:   1、第三人的给付请求权   第三人承认后,有权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予以变更或撤销。 2、当事人的变更、撤销权   当事人于第三人作出承认之前,有权变更、撤销合同。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   ①当事人知道第三人已对第三人约款产生信赖。   ②当事人应合理预见到第三人将会产生信赖且第三人最终确实产生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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