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把案子撤案之后,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存在犯罪事实,那可以通过向检察机关申诉之类的办法去寻求救济,让检察机关去监督立案。
要是因为证据不足等法定的情形而撤案了,通常情况下这个案子就结束,不能再因为同一个事实、用同一个罪名去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要是当事人对撤案的决定不服,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在复议的这段时间,撤案的决定还是会继续执行的。
与此同时,如果又发现了新的事实或者证据,并且符合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依然可以重新开始立案侦查。
总之,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全面地去判断后续该怎么处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