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像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约定好合同终止的时间,通常最少是 1 年。
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完成作为合同期限,这个没有最低期限的限制。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
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有这些情形用人单位就得跟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这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用人单位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在这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并且离法定退休年龄还不到 10 年;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那种情况,还想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