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不能“协议”
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因此一般说来,对于婚姻关系中实体性的
权利义务,只能由
当事人自己提出主张才行。而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正因为如此,我国《
婚姻登记条例》才规定,办理
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
诉讼,让法院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