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特大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2、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
3、《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