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就是用人单位在没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还没给劳动者发工资。
一般来说,像下面这些情况就能认定是恶意拖欠。
比如说,没按照约定的日期给工资,并且也没提前跟人家说;还有就是克扣工资,平白无故就把劳动者应得的报酬给减少了;另外,用转移财产、逃匿之类的办法,躲避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有规定,用人单位得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的规定,赶紧、足额地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要是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劳动者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去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就会让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工资给支付了;要是过了规定时间还不支付,那就会让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给劳动者额外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