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大概是这样的:在那些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领域里,如果把跟别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差不多的标志拿来当作商标使用,很容易让大家搞混的话,那就不能给它注册,也禁止使用。
另外,要是在那些不一样也不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了别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把公众给误导了,让那个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有可能受损,这样的情况也不能注册,同样禁止使用。
而且,要是有人恶意去注册驰名商标,那驰名商标的所有人就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把那个注册的商标宣布无效。
认定驰名商标的时候,得考虑相关公众对这个商标的熟悉程度,还有这个商标使用了多长时间等这些因素。
这些规定主要就是为了强化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保障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