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取保候审的前置措施,即取保候审前犯罪嫌疑人是处于刑事拘留状态的,但能被取保候审的人理论上仍然是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因为刑诉法上第51条规定的符合该情形时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通常是与监视居住作比较的,前者通常适用于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等案情相对较轻的案件,后者通常适用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案情相对较重的案件。
总的来说,如果非要在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间作一个哪个性质更严重的比较的话,可以说刑事拘留要严重些,因为刑事拘留的最严重后果可导致死刑,而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就算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也是比较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