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庭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时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民法总则的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总则特别诉讼时效是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买卖双方就货物破损、拖欠货款等发生矛盾,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诉讼。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这方面,民事诉讼法及民法总则都有说明。民法总则的一个亮点就是对诉讼时效进行了修订,那么,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解释是什么?现在小编通过本文告诉大家。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与原来的诉讼时效相比,增加了一年时间,这可以更大程度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诉讼时效并不是从公民权益被侵害当天起算,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应从被侵权人得知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的当天起算,也就是说,如果某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即使侵权行为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也不能被计入诉讼时效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规定:《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所以租金延付或拒付的时效为3年。
单位拖欠职工的工资不给,职工找劳动局投诉无效的,应该拿起法律手段维权,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请诉讼。那么,民法典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民法典中规定的普通时效是三年,下面我们就跟随小编了解下有关知识。
诉讼虽然能够极大地保护那些权益受损却不能够通过其他方式来维权的人却因为有时效的限制而导致社会中仍然存在不公平的现象,那么,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怎么规定?其实规定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而将时效延迟了一年变成了三年。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我国法律对民事诉讼规定了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被侵权人在事件发生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得知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则诉讼时效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之日起算三年,而最长时效二十年是指被侵权人权益受侵害之时起算二十年,超过二十年还未维权的,则丧失胜诉权。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