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说得很清楚,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或者哺乳就降低她们的工资,也不能辞退她们,更不能解除和她们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要是单位借着怀孕这个理由给女职工调岗降薪,女职工可以跟单位商量,让单位把她调回原来的岗位,还给她原来的薪资待遇。
要是商量不好,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女职工得提供一些怀孕的相关证据,像产检记录之类的。
如果单位能够证明调岗降薪是基于合理的生产经营需要等合法的事由,并且调整后的岗位待遇不低于原来的岗位待遇,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是合法的,但这个举证的责任在单位那边。
总而言之,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得到保障,单位不能随随便便就给她们调岗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