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
窃取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行为。 转化刑抢劫罪:
刑法第269第规定,犯盗窃罪,为
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定罪
处罚。 两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正表现在
犯罪的客观方面,即: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所以表现出行为的强制性、公开性和当场性。对于
盗窃转化为
抢劫的,则应特别强调抢劫犯罪的“当场性”,即
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的当时、当地就劫走或迫使
被害人交出财物,两个行为当场完成,一般没有时间间隔。因为抢劫行为是同时地、不可分割地侵犯了
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这两个客体。但对“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持续一段时间,也不属于同一场所,但从整体上看行为并无时间间断的,也应认定为当场取得财物。当然,就具体的案例还得对“当场性”进行深入的分析。这就是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