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各位律师,去年11月份,A到B店去找茬,争吵中,C来劝说,A直接打C,从A车上下来A的家属,打B和C。他们用铁铲将C打成重伤,当时C血流不止,额头上有9cm长的伤口。当时也报警了,警察意思是A赔偿B和C医药费什么的,但是A不同意赔偿相关的医药费用。B和C一直到现在还在治疗当中,请问,C的伤口可以做伤口鉴定么?会认定是几级伤害呢?<br>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
首先需要作的是轻伤重伤鉴定,以确定伤害的性质.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则需要追究相关责任的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属于民事责任.这种鉴定需要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当事人持证明到市立医院进行鉴定.鉴定后在治疗结束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需要委托律师,可以尽快和我们联系,我们可以给予你相应的帮助.联系方式;1351256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