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资金直投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投资金额 :投资方向贷款方投资人民币 元。
二、投资用途为
三、投资利息:投资每年收益 %。
四、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日,从 年月起至 年月止。如实际投资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投出资期为准。乙方收到
投资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投资方用__________________价值 元
作为投资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投资方
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
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
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
抵押物。
2、投资方必须按照投资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投资, 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用投资进行违法活动。
3、投资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
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
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投资本息的责任。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投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投资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投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投资,并要求乙方承担投资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