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法院是不会把自己当作自诉案件的主体的。
自诉案件,大多是由被害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去提起诉讼的案件。
要是法院自己变成了自诉案件的主体,那可就容易在程序和公正性方面出问题,毕竟法院得保持中立裁判的地位,不能直接掺和到自诉行为当中。
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就像法院的工作人员涉及到了特定的刑事犯罪,并且还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法院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受理和审理这类案件的,但这真的是极其特殊的情形。
总而言之,一般来讲法院是不会去自诉人民法院的自诉案件的,除非有那种特殊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才会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