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
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灭。诉讼时效在
诉讼上的体现是指一个已过诉讼时效的
债务,如果
债权人向法院
起诉债务人,一旦债务人主张
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要判决驳回原告的
诉讼请求。在公力救济,即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上,债权人的
胜诉权消灭了,但是实体权仍存在,如果债务人愿意履行,债权人是有权受领给付的。
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指的是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典型为撤销权。一旦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如合同撤销权为一年,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 比如欠钱,诉讼时效届满就是丧失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但这个债权还是存在的。但是除斥期间就意味着这个债权都消灭了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大致有以上的解释,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