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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传的条件和程序

刑事拘传的条件和程序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11-15 16:34:21 已帮助35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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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传的条件和程序

刑事拘传有两个条件。

一是经依法传唤了,但就是不来案;二是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确实有必要进行拘传。

在程序方面,得先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才行。

接着,执行拘传的人员不能少于两个人,而且要出示拘传证。

拘传的时候,得让被拘传人在拘传证上签名、按指印,到案之后要马上进行讯问。

讯问完了以后,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到底要不要对被拘传人采取其他的强制措施,或者直接解除拘传。

还有,拘传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这些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就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绝对不能用连续拘传的方式来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可是有严格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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