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各位律师:<br>肇事者---甲<br>被撞者-----我父母<br>08年11月1日下午5;30我父亲骑电动自行车带我母亲下班回家,到三环北路天齐路口过马路(由南向北行驶),刚上马路从西面过来一吉利轿车把我父母撞倒,父亲被撞到车上然后落到车后约10米,母亲被撞到车前约15米。甲下车离开,车留在现场。经120急救我父母没生命危险,父亲颈部骨折(不需手术,打了石膏)头痛恶心,膝盖软骨挫,伤面部大面积挫伤(不需缝合):母亲头痛恶心,膝盖软骨挫伤,面部搓伤缝合七针。11月2日甲到医院续交部分医药费(在甲到医院之前共计交费7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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