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土地租赁合同,它的期限通常不能超过二十年,要是超过了这二十年,那超过的部分就没效。
为啥?因为相关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到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到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还能延长。
而土地租赁合同其实就是土地承包的一种形式。
所以说要是签了五十年的租赁合同,前面的二十年那是有效的,可超过二十年的那部分就没啥效力。
要是已经签了五十年的合同,超过二十年的那部分就可以看作是不定期租赁,这时候双方随时都能解除合同,不过得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