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拒收人民币。
要是经营者拒收人民币,那中国人民银行就会给他们警告,还要罚款,罚款金额是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
人民币可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它有着法定的地位,也有强制流通的力量。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得尊重它、使用它,得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声誉。
要是大家遇到拒收人民币的情况,就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相关部门去举报投诉,让这种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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