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的资格审核阶段,申请
家庭成员有
人死亡,将重新审核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若审核已经完成,则无须重新审核,其余申请家庭成员仍保留住房保障资格。在保障房的
租赁合同签订后,申请家庭成员有人死亡,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死亡的是主申请人,则需变更主申请人,重新
签订合同。合同期满,申请家庭成员有人死亡,住房保障机构将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符合准入标准。
2,若对于完成房屋产权登记后,房屋权利人死亡问题,办法中提到,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也可以继承,
3,如果房屋权利人死亡,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申请家庭成员向非申请家庭成员支付现金,非申请家庭成员放弃房屋继承权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这样便可回避该经适房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限制。
以上是北京经适房遗产继承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