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鉴定专题 > 工伤职业病鉴定等级

工伤职业病鉴定等级

工伤职业病鉴定等级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11-14 14:20:21 已帮助486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工伤职业病鉴定等级

工伤职业病的鉴定等级,是依据劳动者因为工作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之后,劳动功能的障碍程度以及生活自理的障碍程度来确定的。

劳动功能的障碍一共分成十个伤残等级,其中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就是十级。

生活自理的障碍,又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以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得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来进行评定,然后根据相关的标准以及医学检查的结果得出结论。

劳动者或者是他们的近亲属,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

不同的等级对应着不一样的赔偿标准和待遇,这对工伤职工后续的权益保障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