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业病的鉴定等级,是依据劳动者因为工作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之后,劳动功能的障碍程度以及生活自理的障碍程度来确定的。
劳动功能的障碍一共分成十个伤残等级,其中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就是十级。
生活自理的障碍,又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以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得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来进行评定,然后根据相关的标准以及医学检查的结果得出结论。
劳动者或者是他们的近亲属,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
不同的等级对应着不一样的赔偿标准和待遇,这对工伤职工后续的权益保障那可是相当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