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分配原则是这样的:要是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就由母亲直接抚养;要是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来判决;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必须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在抚养费的分配方面,通常是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数额大概是自己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要是要抚养两个以上的子女,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就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按照前面说的比例来算。
要是有特殊情况,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这个比例。
要是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那就可以用他的财物来折抵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