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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11-15 17:15:20 已帮助34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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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了劳动合同,那它就得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个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就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要是工作时间满了六个月但还没到一年,那就按一年来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要高,那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时候,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必须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规定时间内把经济补偿金给支付了,要是没支付的话,就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要是你碰到了这种情况,就可以把相关的证据保留好,像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之类的,然后通过劳动仲裁等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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