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结果不满意,那在收到复核结论后的 3 天之内,就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这里得注意哈,复核申请可不是重新去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只是对原来的认定过程和结果进行一番审查而已。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复核申请后的 30 天内,会对这些方面进行审查然后得出复核结论: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到底清不清楚,证据是不是确实又充分,适用的法律正确不正确,责任划分公不公正,还有调查以及认定的程序合不合法。
要是还是对复核结果不满意,那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提供证据等办法,请求法院重新去认定事故责任。
不过,这时候自己得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