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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级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级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3 19:07:29 已帮助46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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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基层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我国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分为:基层法院的管辖、中级法院的管辖、高级法院的管辖、最高法院的管辖。

  《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基层法院管辖,规定为: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除法律规定应由上级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这一特殊情形以外,行政案件都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管辖。诉讼法第14条规定,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以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以及本地区内重大、复杂和案件,要由中级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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