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要是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满意,想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 60 天。
这个期限是从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这个行政处罚决定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不过,要是法律有另外的规定,那就得按照法律来,要是法律规定申请期限比 60 天还短,那就得依着法律的规定。
要是法律没规定申请期限,一般也都是 60 天。
要是当事人超过了期限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而且还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里要注意,申请期限的起始点之类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为不同的行政处罚类型以及不同的法律规定而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