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户口房产证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 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
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下面就大体来介绍一下农村房产证办理的费用:
1、测绘费为1元每平方米。
2、登记费80元/宗。
相关法律条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证书;
(五)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证书;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