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目前对公务员
病假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来进行协调。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不符合
退休、
退职条件,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所在单位批准修养的,其病假期间的
工资发放比例为: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
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工作人员在
病休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时间不计算连续
工龄。病休人员要求恢复工作的,需出具医院关于病愈的证明。恢复工作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继续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否则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以上是对公务员休病假工资的解答。